4月2日,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室、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《关于推荐评选长沙市第二十二次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。《通知》指出,为大力弘扬劳模精神、劳动精神、工匠精神,助力实现 “三高四新”美好蓝图,市委、市政府决定评选长沙市第二十二次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,并于 “五一”国际劳动节前夕召开庆祝大会。
《通知》明确了推荐评选工作指导思想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通过评选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,宣传先进典型,唱响主旋律,凝聚正能量,努力在全市营造劳动光荣、知识崇高、人才宝贵、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,激励和鼓舞全市人民以先进模范人物为榜样,踔厉奋发,勇毅前行,为助力实现 “三高四新”美好蓝图、打造全球研发中心城市、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长沙作出新的贡献。
《通知》明确了评选范围、名额和条件。评选范围:2019年以来,在我市改革开放、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工人、农民、科教人员、管理人员、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他社会各阶层人员。其中,厅级及以上干部、现役军人、港澳台及外籍人员不参加评选。评选名额:评选长沙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共150名。其中,职工劳动模范88名,科技劳动模范20名,先进工作者30名,农业劳动模范12名。推荐候选人应有一定的荣誉基础。无荣誉基础但事迹特别突出,有特殊贡献且符合评选条件的也可以推荐,被授予 “长沙工匠”的优秀技能人才不少于2名。
1、坚持面向一线。推荐人选要坚持面向基层,面向工作一线,面向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条战线,面向社会各个阶层。
2、充分发扬民主。坚持群众路线,坚持自下而上,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,充分发扬民主,接受群众监督,做到群众公认。
3、严格履行程序。坚持以政治表现、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。被推荐的人选要有突出业绩,无违反法律法规情形。
4、严肃工作纪律。严肃评选纪律,认真处理群众举报,杜绝暗箱操作。
5、加强宣传推介。各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认真做好评选的宣传报道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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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 | 长沙市总工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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