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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沙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“职工(劳模)创新工作室”创建活动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7-08-30 14:16 | 阅读量:

各开发区、区县(市)总工会,产业(委局)工会,直属基层工会:

为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,充分发挥劳动模范和广大职工在推动长沙创建国家中心城市、实现基本现代化战略部署中的示范引领和骨干带头作用,加快培养高技能专业人才、高素质创新人才,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进一步深入开展“职工(劳模)创新工作室”创建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指导思想

通过开展“职工(劳模)创新工作室”创建,组织引导职工(劳模)深入开展技术攻关、发明创造、节能减排等活动,培养更多的知识型、技术型、创新型、专家型职工,推动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,促进我市绿色发展、智能发展、可持续发展。

二、创建内容

“职工(劳模)创新工作室”要围绕企业重点建设项目、关键技术岗位和重点生产环节,开展技术革新、技术攻关、发明创造等科技创新活动;要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,加强节能减排,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等方面开展科技创新活动;要以破解企业发展难题为根本,着重帮助企业解决生产实践中碰到的技术难题。职工(劳模)创新工作室产生的技术专利属工作室,本单位优先免费使用。

三、创建对象

“职工(劳模)创新工作室”是以技术创新、管理创新、服务创新为方向,由一名在技术、业务方面有特长,有一定理论水平、工作经验和创新能力的劳模或高技能人才为负责人,组成专业团队开展工作。

四、创建、申报和考核要求

(一)各开发区、区县(市)市总工会、产业(局委)和直属基层工会根据本地区、产业和单位生产经营特点,依据创建内容和基本条件,组织广泛开展“职工(劳模)创新工作室”创建活动,并择优申报市级“职工(劳模)创新工作室”。

(二)推荐要坚持群众认可、严格考核,自下而上、逐级推荐原则,由基层工会根据创建条件填写申报表并附1500字事迹材料报送到市总工会经济技术部。经严格考核后将择优命名一批市级“职工(劳模)创新工作室”,并遴选优秀的“职工(劳模)创新工作室”参评全省的评选活动。

(三)对“职工(劳模)创新工作室”创建工作考核。主要考核各开发区、区县(市)总工会、各产业(局委)、直属基层工会开展劳动竞赛、技术比武、合理化建议、科技创新活动情况及“职工(劳模)创新工作室”创建工作情况。各开发区、区县(市)总工会每年至少培育5家职工(劳模)创新工作室。各单位应在831日前完成创建工作小结,并将“职工(劳模)创新工作室” 的申报材料及申报表(附件1)报送到市总工会经济技术部。市总工会将对“职工(劳模)创新工作室”进行验收。

五、创建工作要求

1加强领导,落实责任。要采取有效措施,加大工作力度,坚持以点带面、整体推进,使创建活动全方位、多领域、深入扎实地开展。

2精心组织,积极推进。要精心制定创建方案,成立创建组织机构,认真落实创建规划,有计划、有步骤地全面推进创建活动。

3坚持条件,层层推荐。要按照条件和申报程序,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,严格审核把关,完善考核和激励机制。

联系电话:8443033082227922(兼传真)

电子邮箱:csszjjb@163.com

 

附件:1、长沙市“职工(劳模)创新工作室”申报表

2、长沙市“职工(劳模)创新工作室”验收细则

 

长沙市总工会办公室

201745

 

附件1

 

 

附件2